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钱勇:美丽中国建设将更加突出系统观念的实践深化和科学运用******
中新网埃及沙姆沙伊赫11月13日电 “从现在起,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我们就是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谋划发展硬约束,更加突出系统观念的实践深化和科学运用。”
当地时间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实践边会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主任、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钱勇视频致辞时如是指出。
当地时间11月12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主任、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钱勇向COP27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实践边会作视频致辞。中新网记者 陈天浩 摄COP27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实践边会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新闻社联合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
钱勇表示,中共二十大全面总结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回顾过去十年,中国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成功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的同时,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生态奇迹和绿色发展奇迹。
他说,城市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大江大河水质状况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蔚蓝的天、绿色的山、清澈的水,城镇居民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充分享受大自然的美丽和馈赠。”
展望未来,中共二十大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战略安排和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
钱勇指出,中共二十大首次把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申了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目标逻辑、理论逻辑和行动逻辑上更加紧密、更加内生、更加融合。
“从现在起,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我们就是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谋划发展硬约束,更加突出了系统观念的实践深化和科学运用。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确保发展安全和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他说。
钱勇还表示,总而言之,中国将一如既往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同国际社会一道努力推动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