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镇声音】周鸿祎:没有攻不破的系统,未来要做到安全先行******
近日,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在浙江乌镇举行。峰会期间,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数字化发展,未来基本上所有问题都是基于数字化发展,软件里漏洞不能全部消除,必然导致“没有攻不破的系统”。“这种情况下,发展与安全应该并重。未来随着数字化发展,原来安全可以忽视或延迟一步,但未来安全要先行。”
记者: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发展蜂窝物联网终端用户17.45亿户,已超移动电话用户数6586万户。怎么看待物联网用户超过了移动用户而产生的安全问题?
周鸿祎:这个趋势一点都不惊讶。物联网设备不仅数目众多,而且都是无人值守的设备,可能是7×24小时在用。所以,物联网的数目可能是手机、电脑等加起来的一百倍以上。这个时代一定会来到,只不过是快和慢的问题。
物联网时代带来的安全挑战非常大:第一,每个物联网设备都是基于软件定义,所以物联网设备里也有很多漏洞;第二,物联网设备万物互联,可以把虚拟世界和物理世界连在一起,但反过来使得所有在虚拟世界里的攻击都会变成物理世界的伤害;第三,物联网设备数目众多,而且很多物联网设备都是通过5G链接、没有边界,过去想通过边界防护的方法也不可能了。
事实上,传统网络安全行业缺乏主动设计的碎片化思路已不再适用。因为总不能再给每一台物联网设备都配防火墙、装杀毒软件,这是典型的刻舟求剑的思路。所以,这就需要用新的顶层设计、新的方法来解决。其实,在物联网时代,只要通过足够多的数据探针,把在物联网设备上产生的安全流量、安全事件都汇总到一个中央大数据平台,从全网的维度进行集中研判、分析。在某个物联网设备被攻破之后,能够快速地看到,而且能够快速地应对。
记者:前段时间,西北工业大学遭遇黑客攻击。类似情况应该如何应对?
周鸿祎:这种国家级攻击主要危害有两种:一是偷窃情报和数据,导致很多老百姓个人隐私泄露,又卖到暗网上,导致很多欺诈集团利用这些数据,给老百姓带来“切肤之痛”;二是国家级攻击瞄准对象是国家关键基础设施,比如,水电气、城市交通、能源、金融、教育、医疗等。
记者:后疫情时代,互联网发展前景如何?
周鸿祎: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并不矛盾。它是要用数字化对实体经济进行改造,改造完以后实体经济也可以称为数字经济。这就意味着,传统的行业不要老去内卷或过度竞争、躺平,而是想一想如何用数字化进行流程再造、商业链条再造,从而产生创新的业务模式,这就意味着所有行业都值得用数字化再做一遍,这里就有巨大的机会。
记者:现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在发展信创产业。如何避免同质化竞争?
周鸿祎:信创产业非常重要,它是要把很多IT技术架构,从底层CPU主板内存硬件,到操作系统以及各种应用办公软件,都能实现国产化,防止将来在供应链上被其他国家“卡脖子”。所以,现在各地都在做不同的信创平台,这是非常有必要的。信创本身解决了一部分安全问题,至少解决了别人在供应链里利用给操作系统布设后门的问题。但信创同样面临着数字安全挑战,因为里面代码无论是利用开源代码修改,还是自己撰写代码,都会存在一些漏洞,有漏洞也一样会被人利用。所以,要保证信创体系应用软件操作系统安全,也需要建立起类似360安全大脑的这种大数据分析体系,能够把信创系统、信创设备中可能的安全攻击捕捉到。(记者 李政葳 刘昊)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